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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法守法彰法,向校园欺凌说“不”!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区举办法治讲座
发布日期:2023-09-04 09:04
信息来源:
山东省实验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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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1日,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区在报告厅举办了“以案说法之校园欺凌”法治讲座,邀请法治副校长王世莹律师,从校园欺凌的概述、危害、法律责任、处理方式共四个方面进行了介绍,列举生活实例,向学生们普及了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。


王律师通过播放采访实录、师生互动,解释了校园欺凌的内涵。通过真实的案例分析,指出并非“动手“才叫校园欺凌,如毁坏财物、恐吓、辱骂、传谣等都是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。


王律师告诉同学们,在校园欺凌中,欺凌者、被欺凌者、围观者都会受到危害。欺凌者会形成错误认知,被欺凌者会受到精神上的伤害,围观者则会迷失方向,产生心理问题。


王律师通过解读相关法律条款,指出校园欺凌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,严重时更会造成犯罪。


王律师强调,“少年强则国强,少年知法守法则法彰”。只有知法守法用法,才能避免校园欺凌。在日常生活中,要锻炼身体,建立自信;遭遇校园欺凌时,要先保护好自己,勇于面对和主动求助,寻求法律援助和保护。要团结同学,在发现校园欺凌时,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帮助他人。

报告会最后,王律师告诫同学们“心有所戒,行有所止”, 知法守法用法,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“不”。



来源 | 高一学部

初审 | 王鑫丽              复审 | 孟庆鹏

终审 | 范海沛              编辑 | 尤洪浩

校对 | 高婕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核发 | 李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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