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取公告(一)——山东省实验中学第一批次录取名单公示
发布日期:2023-07-14
17:22
信息来源:
山东省实验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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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济南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》要求,经中招办审核,山东省实验中学指标生招生计划1140人,实际录取1182人。推荐生计划81人,录取81人。国际课程实验班计划80人,录取80人。
一、2023级新生报到安排
1.报到时间:7月23日
2.报到地点:山东省实验中学中心校区(济南市经七路73号)
请被山东省实验中学录取的同学与一位家长,持初三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,按时报到并领取录取通知书,具体报到安排及要求请于7月22日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和网站。
二、学生校服信息采集
请第一批次被山东省实验中学录取的考生或家长,务必于7月14-15日扫码填写学生校服信息.
三、校区意向填报及材料收取
(一)校区意向填报:
请第一批次被山东省实验中学录取的考生或家长,务必于7月14-15日扫描下方二维码,完成校区意向选择。
(二)寄宿校区资料提交
填报寄宿校区的学生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
时间:7月20-22日,每天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00—5:00
地点:山东省实验中学中心校区(经七路73号)。
要求:
1.证明材料需和校区意向网报系统中所填现居住详细地址吻合。
2.证明材料包括:
(1)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(2)户口本原件、户口本首页和索引页复印件。
报送材料时要求,将初中学校、准考证号及姓名写在证明材料首页顶端。
逾期不报送上述材料者,学校将自主进行校区安排。
3. 如果没有房产证,家长可以提交自己认为可以证明住址的材料,但是这些材料不作为主要考虑依据。